食客在餐厅滑倒至骨折 毛家饭店拒担责

时间:2017年03月20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

 

 

 

当时毛家饭店给黄女士写的承诺书上,明确表示会对此事负全责,落款处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并盖有公章。事后饭店负责人却推卸责任,拒绝赔偿。信息时报记者 朱元斌 摄 

     和朋友聚餐本是乐事,却不料在餐厅内滑倒导致骨折,这可真让人郁闷。昨日市民黄女士就报料称,自己在体育西横街毛家饭店吃饭时,因当时洗手间地面有积水而且没有铺防滑垫,她不慎摔倒致腰部受伤、左手中指骨折。当时饭店经理给她写下了一份饭店承担医药费的文字材料,但随后发生的事情让黄女士非常恼火,“他们就陪我去了三次医院,后来两次都是我自己去的,现在他们不但不愿意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,而且根本不与我联系,太没有诚信了。” 
  当事人:饭店出尔反尔 
 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黄女士时,她的左手中指仍明显红肿,无法动弹,“我是从事文字工作的,医生不让我拆纱布,但我得工作啊。” 
  黄女士回忆道,9月16日晚她与朋友在毛家饭店就餐,席间到洗手间洗手,由于地面积水过多她不慎摔倒,“当时我的腰正好顶在洗手台的边角处,非常疼。”事发后饭店经理戴某某前来处理,原本打算报警的黄女士,看到戴某某态度很好,遂同意了私了。 
  在黄女士提供的病历上记者看到,患者腰部受损,左手第三指骨折。据黄女士介绍,事发当晚戴某某告诉她饭店负责人不在,赔偿事宜稍后答复,并写下了一份文字材料,上面有着“医药费方面本店会付(应为“负”)全责,误工费另外再商议。”落款是戴某某以及毛家饭店印章。 
  原本以为拿着“保证书”,自己就可安心在家养伤。但令黄女士非常气愤的是,戴某某在陪同了她去了三次医院后便不再参与就医,更加不愿意谈及误工费的问题。“我这一个多月都无法工作,跟我沟通的是戴经理和负责人黄总,现在他们出尔反尔,不愿意承担责任了。”黄女士愤怒地说。 
  律师:饭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 
  随后记者来到毛家饭店,戴某某和负责人黄总对黄女士摔倒一事未否认,但两人都表示此事饭店无责任。戴某某称,黄女士是自己滑倒的,文字材料并没说赔偿全部费用,饭店已做了该做的。黄总则称,不知道戴某某写过文字材料,此事饭店无责,误工费更无法接受。 
  对此,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,“有一点可以肯定,出现这种事情饭店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陈亮称,从法律上讲,饭店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,除非顾客因犯病、突发意外而遭到伤害,否则饭店要对消费者在其场所受伤承担责任,“具体承担多大责任,法院如何判定,要看双方的举证。”饭店给黄女士写下的承诺书上,明确饭店会对此事负全责,落款处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和饭店公章,因此,这份承诺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。同时陈亮也提醒,在公共场所消费受伤时,先要拍摄现场留证,然后拨打110报警让证据得到权威核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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